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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生
留言日期:
2020-09-16
主题:
需要对注塑车间(ABS塑料为原料)的工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化学因素的职业病体检吗?
内容:
ABS塑料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广泛用于家电、电子电器、办公设备、汽车、机械等领域,是注塑工序的主要原料。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苯乙烯、1,3丁二烯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化学因素。那么请问,注塑车间使用ABS塑料为原料,需要对注塑车间的工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化学因素的职业病体检吗?之前了解到一种说法,ABS熔点一般为170度,裂解分度为260度,注塑工序的温度一般为180-240度,ABS只有裂解过程中才会分解苯乙烯、丁二烯等。因此,ABS原料在注塑过程中不会产生职业病危害化学因素,因此不需要安排注塑的工人进行职业病化学因素的体检,不知此说法是否能得到官方验证?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