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fr_ming
留言日期:
2020-12-09
主题:
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咨询
内容:
您好!
我们是一家添加剂公司,主要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性状均是固体粉末,产品用途是供面粉企业的面粉改良,我们生产工艺主要是预混和混合。由于下游面粉企业有需要用稀释后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进行面粉改良,为方便其添加使用,我司希望在生产许可证上增加一项“食品添加剂 -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生产许可,但生产许可部门认为:这类产品不符合《GB 1886.174-201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即不能采购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稀释后再生产销售,不能许可生产。请问我司提出这项许可产品,是否符合生产许可?是否符合GB 1886.174?我司认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119号)”文件,回复质检总局办公厅(质检办食监函(2011)1243号):使用食品添加剂成品(即食品工业用酶制剂),通过物理方法加工成稀释度更高、更方便添加使用的产品,应该是符合要求的。